由20所海内外著名综合性大学法学院联合发起的“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在西安正式揭牌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电(记者陆航舒建军)12月11日上午,由20所海内外著名综合性大学法学院联合发起的“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在西安正式揭牌成立。
联盟成员法学院包括来自中国大陆、港台以及境外法学院各10所。它们是: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印度德里大学法学院、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法学院、巴西FGV大学法学院、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和吉尔吉斯坦国立大学法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新丝路法学院联盟”是西安交通大学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所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是在今年5月由西安交大倡导发起的“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框架下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教育、科研合作的又一项重要的实质性措施。通过加强一带一路国家间法律院校的联盟合作,有助于促进法学交流,凝聚法律共识,以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间经贸往来、人文交流的制度化建设和法律化治理。
出席此次会议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指出,法学教学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是法律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间外交的重要体现。“新丝路法学院联盟”以一带一路为面向,以学生和教师交流、联合办学、合作科研以及法律信息交换与共享为重点合作领域,定位准确、措施有力。他表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法律外交工作,希望“新丝路法学院联盟”能够不断推出更加有力的实质性合作措施,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一支重要的法律外交力量。
中央政法委徐显明副秘书长在贺信中表示,丝路法学院联盟的成立,就像以丝路文化为线串起一颗颗色彩斑斓的法学明珠而结成的项链,期盼联盟围绕东西文明互鉴、人类和平正义、国际善法良治做出贡献,呈放异彩!
联盟主要发起者和组织者、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认为,当今世界格局正在发生结构性的深刻变化,法学教育与科研必须适应这一变化了和变化中的国际形势。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建设急需法律法学引领规范。启动“新丝路法学院联盟”,要旨就在于以着眼于东西方、南北方平等对话合作的新形式,来协同推进各国和国际法律文化和法律规则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与国际法治建设。西安交大法学院副书记王保民则表示,这是纪念交大法学学科复办30周年的一种最佳形式。
联盟创始成员、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外事副院长Colin Picker表示,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科复办30周年之际,推出的“新丝路法学院联盟”计划必将成为凝聚世界各主要法律体系法学机构的重要纽带,期待与中国大学法学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联盟创始成员、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认为,“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的成立,为加强我国与丝路沿线国家间的学术合作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是法学学者间“民之交”与“心相通”的重要渠道。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Michael Hor、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詹森林也表示联盟的成立将是东西方法学交往和新丝路建设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一件大事。
据悉,“新丝路法学院联盟”是一个开放性、非营利性、国际化的高端合作平台。它鼓励和积极吸纳新成员加入联盟,共商发展大计,推动和加强成员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根据联盟《章程》,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业务,联盟将采用轮值主办的方式,由中外法学院承办每年的年度峰会。《章程》还对成员方之间在学生交换、学者交流、联合研究、学术信息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措施及其他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王树国、张文显和来自俄罗斯、澳大利亚、巴西、芬兰、吉尔吉斯、芬兰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20所著名法学院院长共同发表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宣言》(简称“西安宣言”)并讨论通过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章程》。“宣言”指出,法治不论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内层面都是维护公私利益的基本手段;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是推行法治的重要方面。联盟成员将致力于加强在法学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合作,在相互尊重、充分协商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努力将联盟建设成全球领先的法学院联盟。
联盟成员法学院代表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教授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致辞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副院长Colin-Picker教授致辞
联盟主要发起者和组织者、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主持会议
地址连接:http://fxy.xjtu.edu.cn/newsshow.aspx?Id=1905&ClassId=300&ParentId=297